图为台盘村改扩建后的“村BA”球场。 唐哲 摄
年过八旬的陆大江,精气神十足,谈及篮球赛话匣子一下就打开了。“我们年轻那会儿,是在泥地上比赛,篮球架子是木头做的,没有篮球就用布缠一个;现在不一样了,不仅有好的场地,还有电子计分的球筐。”
图为台盘村改扩建后的“村BA”球场。 唐哲 摄坐落于苗岭山麓、清水江南岸的台江县,有苗族、侗族、水族、布依族等23个民族,其中苗族同胞占总人口的97%,有“天下苗族第一县”之称。随着篮球运动的引入,上世纪四十年代,依托节日举办篮球比赛成为当地流传至今的传统,拥有1000余人的台盘村2022年就举办了上百场篮球赛,最多的一场赛事线下近2万人、线上有上亿人观看。
图为吴小龙在台盘村篮球赛上担任裁判 姚顺韦 摄从台盘村走出去的“90后”体育教师吴小龙,不仅是篮球爱好者,还是台盘村的篮球教练和裁判。在他看来,今夏火爆出圈的“村BA”,不仅使国内外观众看到了各民族积极向上、勇于拼搏的精神,也看到了台江的民族文化魅力和发展成就。
图为今夏火爆的“村BA”篮球赛。 姚顺韦 摄二十多年来,对于台盘村的变化,吴小龙如数家珍。“小时候村里都是坑坑洼洼的泥土路,天晴扬起尘土一片,下雨泥泞不堪,沿街的房子也都是低矮木房,在国家脱贫攻坚政策的扶持下,现在柏油路四通八达,大部分木房也‘晋身’小洋楼。”
最让吴小龙感到高兴的还是村里篮球场的变化,翻新后的球场不仅能同时容纳2万多人观看,篮球场还新增了运动员更衣休息室、淋浴室和卫生间。“过去村里厕所就是一块木板两块砖,三尺栅栏围四边,臭气熏天、无处下脚。”回首往昔,吴晓龙直挠头。
图为“村BA”篮球赛比赛现场,观看球赛的民众加油助威。 余天英 摄说话间隙,吴小龙指着不远处的一个房间说道:“听说那里是新建的媒体接待室,以后你们媒体来采访报道就方便多了。”
性格开朗的台盘村村民王再贵,村里举办篮球赛时担任赛事解说,他不仅用幽默有趣的解说让父老乡亲们看懂篮球,还把球场的氛围感拿捏得恰到好处,时常让现场的加油助威呐喊声,响彻整个小山村。
图为台盘村村民王再贵担任球赛解说。 袁超 摄“每年村里坚持举办篮球赛的目的不是为了火,无意之中火了之后,村民更加开心和自信了。”王再贵介绍说,村里举办篮球赛已有数十年历史,最开始是想让村民锻炼身体和增加感情,现在更重要的是传播篮球文化、增强民族团结。
“节日期间我们举办各种活动特别是篮球赛,主要目的是联络感情和加强交流,今年新疆和河南的朋友都来我们村打比赛。”站在一旁的陆大江接过话说道:自己年轻时与村民组建的篮球队曾叱咤各类比赛现场,并在各地比赛中结识了不少好朋友。
图为以前台盘村的篮球场。 台江县委宣传部供图在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国家治理现代化地方实践高端智库研究员许峰看来,篮球赛本身就是一个讲究团结协作的赛事,“村BA”赛事让小部分村民变球员,大部分村民变观众和啦啦队员,近两万在一起的“狂欢”体现出来的凝聚力、向心力、团结力不言而喻。
“‘村BA’不是一个村的篮球赛事,而是以台盘村为发端‘走出去’,让各民族和海内外民众共同嵌入到同一个磁场中的赛事活动。”许峰说,赛事不仅体现出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进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诠释和践行了“民族的,就是世界的”这句话。(完)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